E邀专家
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奉处〔2023〕262023014540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雅恋化妆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20750328224L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钱彭法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35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8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机构代码:8033043636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奉处〔2023〕262023014540号
当事人:上海雅恋化妆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50328224L
法定代表人:钱彭法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唐城街22幢20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4月15日,我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网https://v.douyin.com/D8T3h6W)开设的店铺“拉法芮护肤旗舰店”上架一款精华液产品,产品销售网页标题为“拉法芮鎏金塑颜赋活精华液40ml抗皱紧致/法国仙婷创新实验室出品”,该商品涉嫌虚假宣传。经初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2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上海雅恋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9日,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唐城街22幢201-5。
2022年12月1日,当事人通过其抖音平台(网址https://v.douyin.com/D8T3h6W)店铺“拉法芮护肤旗舰店”上传发布了一款精华液产品广告,产品销售网页标题为“拉法芮鎏金塑颜赋活精华液40ml抗皱紧致/法国仙婷创新实验室出品”,宣传内容包含“抗皱紧致、改善肌肤、修护细纹、水嫩有光泽打造水光肌、修护细纹、淡细纹、紧致平滑”“一瓶既滋养肌肤又能抗老的精华液”“重组眼周皮肤结构”“专利成分抗纹紧致”“法国专利配方品质保证”“红酒葡萄素专利成分”“多个专利成分证书认证”。经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内容中有关功效的证明材料,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内容,也无法提供相关专利证书。
2022年12月1日,当事人通过其抖音平台(网址https://v.douyin.com/D8TbFt7/)店铺“拉法芮护肤旗舰店”上传发布了一款眼霜套装产品广告,产品销售网页标题为“【拉法芮】眼部精华眼霜套装淡眼纹淡化黑眼圈套盒紧致眼霜提拉”,宣传内容包含“逆转[眼]龄”“法国进口专利产品”“红外线光疗”“为肌肤进行光合作用”“全面解决眼纹、眼袋、黑眼圈眼部的三大问题”“高频红光震动导入每秒1000次的红光振动,让眼霜更好的吸收”“恢复皮肤弹性,重组眼周皮肤结构”“修复眼周抗衰老”,上述眼霜套装产品属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19026197,生产许可证编号:沪妆20170017,执行标准QB/T2660-2004,当事人在宣传该化妆品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无法提供有效的专利证明文件,亦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所宣传的功效。
截止案发,当事人已删除了上述两则广告,并于2023年4月28日递交了整改报告。上述广告由当事人委托上海娱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JJ9CHXK)进行设计制作,当事人支付费用共计500元,无其他费用。认定当事人广告费用为500元。上述广告产品及服务由当事人自行销售、提供。当事人为推销商品,委托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并由当事人自行发布其所销售产品的广告,当事人拥有自主上传发布广告内容的权限,认定当事人为相关产品网页广告的广告主。
上述事实,主要有举报材料、网络监测及电子数据取证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2023年5月1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沪市监奉罚告〔2023〕26202301454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局认为,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其所开设的网店内发布化妆品广告,且无法提供证明相关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的情形,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无法提供其所宣传的专利相关证明材料,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规定,构成未取得专利权,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其所开设的网店内发布普通化妆品广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
针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及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针对当事人未取得专利权,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针对当事人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合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没收款和罚款交至本市的银行代收机构。逾期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7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