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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3〕66号)(下简称通知)要求,2023年4月6日,4月7日,4月18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英阿诺康(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力汇(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
企业名称 | 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尤俊达 |
企业地址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富强路8号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周秀军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宁妆20170001 | 检查事由 | 监督检查 |
检查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23年4月1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重点对企业的原料库房、生产车间、检验室、成品库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一般缺陷项目3项。 | |||
处理措施 | |||
上述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有关规定,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于5月30日前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
企业名称 | 中英阿诺康(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张岩 |
企业地址 | 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A5号楼一号房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刘建岭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宁妆20210001 | 检查事由 | 监督检查 |
检查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 | |||
有关要求 | |||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复产前应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并于正式恢复生产2周前向自治区药监局上报复产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
企业名称 | 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周海波 |
企业地址 | 宁夏银川永宁县望远镇创业谷中小企业新城10幢8号厂房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马耀忠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宁妆20200001 | 检查事由 | 监督检查 |
检查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并已连续3个月以上停产。 | |||
有关要求 | |||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复产前应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并于正式恢复生产2周前向自治区药监局上报复产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
企业名称 | 力汇(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林汶锋 |
企业地址 | 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江南路(开元大道西侧)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张晃宁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20170003 | 检查事由 | 监督检查 |
检查单位 |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现场检查情况 | |||
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并已连续3个月以上停产。 | |||
有关要求 | |||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复产前应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并于正式恢复生产2周前向自治区药监局上报复产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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