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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威海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申办程序》,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7年12月21日始至2017年12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631-5897178)。

特此公告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