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58-2810251
通讯地址:肇庆市东岗东路12号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526040
特此公告
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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