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百姓康健药房 | 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 | 91650204MA776XL6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裴文君 | ||
处罚信息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克白市监三价处罚〔2023〕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价格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主要违法事实: |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反所得2元 2、罚款2000元。 |
罚款金额: | 2000.00元 | 没收金额: | 2.00元 |
决定机关名称: |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5/26 | 处罚有效期: | 2024/5/26 |
公示日期: | 2023/5/26 | 公示截止期: | 2024/5/26 |
备注: | 2023年3月20日,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市场监管局收到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市场监管(2023)第1号投诉转办通知书,内容为投诉人于2023年3月14日在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13号的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百姓康健药房内以21元/盒的价格购买了2盒“999”牌补脾益肠丸,总价为42元,而店内价格标签上标注的价格为20元/盒。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属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行为。 |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