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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05-22始至2023-05-2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名称 :高台县中医医院
制剂负责人 :李强
配制地址与配制范围 :高台县湿地新区;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
质量负责人 :王三成
现场检查组长:马克银
现场检查组员:李绍周,魏琪芳
现场检查开始时间 :2023-04-25
现场检查结束时间 :2023-04-26
监督电话(传真):0931—7617187 0931—7617187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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