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4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至 2017年12月15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16-2110780
通讯地址: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行政综合办公楼8层)
邮编:121000

特此公告 。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