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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28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片剂(缓控释一车间、二车间) | 2023年4月25日-28日 | 刘小琼、班永生、倪晋、丁天宇、陈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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