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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山东九达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山东九达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经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6日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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