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7-12-06始至2017-12-1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佳视眼镜店;
注册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都市春天商业中心2幢113室;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黄美娇;
质量负责人:黄美超;
经营范围:
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1月23日;
现场检查员: 杨晓艳 严雪峰。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2-06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