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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惠州市新星源医药有限公司、惠州市卫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州市众康药业有限公司、惠州市一通医药有限公司、惠阳一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特此通告。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