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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械处罚〔2022〕2-43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拾玖卫材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案 |
处罚类别1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河南拾玖卫材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案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十六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拾玖卫材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8MA44GXXU0D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夏一善 |
处罚结果 | (1)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200137号);(2)吊销三个《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外科口罩(豫械注准2020214031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豫械注准20202140316)、脱脂棉纱布(豫械注准2019214028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2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4-12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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