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印发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2022年第55号公告)有关要求 ,现就艾美康淮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
艾美康淮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注册地址
泰州市药城大道819号
被委托企业名称
山东博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莱芜高新区铜山路003号
委托范围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委托配送区域
山东省(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2023-02-13至2023-12-31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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