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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青海延乐堂医药有限公司、果洛齐康药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条件,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企业基本信息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 1 | 2 |
企业名称 | 青海延乐堂医药有限公司 | 果洛齐康药业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202MABU4UGMXQ | 91632621MA7AY1FH1Y |
注册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西村(高庙粮站院内) | 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 |
法定代表人 | 孟献民 | 颜征兵 |
企业负责人 | 孟献民 | 颜征兵 |
质量负责人 | 刘桂兰 | 姜细辞 |
经营方式 | 批发 | 批发 |
证号编号 | 青AA-971101 | 青AA-971102 |
仓库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西村(高庙粮站院内) | 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解放路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发证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0日 |
发证机关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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