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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对许昌双马万通制药有限公司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相关信息如下:
许可证编号:豫20230002;分类码:Dh;法定代表人:冯海松;企业负责人:张珂;质量负责人:石雁飞;质量受权人:石雁飞;生产负责人:冯海松;注册地址:许昌市解放路南段10号;生产地址与生产范围: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与屯田路交叉口西5100号:原料药(右旋糖酐70,右旋糖酐40,右旋糖酐20);产品生产上市前应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2月2日至2028年2月1日。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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