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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3年3月17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22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 原料药(环磷酰胺)(05生产车间) | 2023年3月20日-24日 | 班永生、张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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