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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药处罚〔2023〕3-2号 |
处罚名称 | 三门峡幸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劣药仙茅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仙茅(批号:20180402)数量为1千克,单价58元/千克,总金额58元,销售配送金额300元。该批次仙茅经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含量测定。检验报告编号为SMX20220036。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三门峡幸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21MA45755F55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羽萧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贰元整(242元)。2.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玖佰元整(9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贰元整(114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6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3-16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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