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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2家药品零售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51-33853681(局纪检监察室)0851-33284878(局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地址通讯:安顺市西秀区虹机厂铁路旁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5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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