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益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220652363139 |
法定代表人 | 李子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药罚﹝2023﹞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 |
违法事实 | 接安徽省药监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452号)及所附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编号:FY2022-C0682、FY2022-C0683、FY2022-C0684)称标示益草堂公司生产的莱菔头(批号200514、200516、200512,规格:统)【检查】、【水分】(1)水分不符合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处罚类别 | 其他-其他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生产的莱菔头(批号200512、200514、200516)共71.4公斤。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3-6 |
处罚有效期 | 2024-3-6 |
公示截止期 | 2026-3-6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