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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械处罚〔2022〕2-59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医用外科口罩) |
处罚类别1 | 罚款;警告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国务院令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879192898X7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兰彩 |
处罚结果 | 1.警告;2.罚款47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1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2-21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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