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
特此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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