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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15号)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检查范围 | 颗粒剂(含中药提取)(中药提取车间、固体一车间)、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二车间) |
检查时间 | 2023年2月24日-27日 |
检查员 | 洪建新、庄琦、李朋艳、汪秀月、张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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