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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贵州恒特医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主动提交申请,企业由于自身经营原因,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并交回编号为(黔)网械平台备字〔2021〕第00003号的备案凭证。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在我局备案的编号为(黔)网械平台备字〔2021〕第00003号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予以标注。
特此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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