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福处罚〔2023〕稽4号 | ||||
处罚名称 | 深圳嘉尚瑞港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 ||||
处罚类别1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类别2 | - | ||||
处罚事由 | 药品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100000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嘉尚瑞港医疗美容门诊部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300MA5FXTUL1L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瑞霞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5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
地方编码 | - | ||||
当前状态 | - | ||||
备注 | - |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