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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之规定,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符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和有关规定,依法准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告名单(共计1家)
企业名称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
分类码 | Cq |
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30949223046 |
法定代表人 | 张丙龙 |
企业负责人 | 张丙龙 |
质量负责人 | 杨小静 |
质量受权人 | 杨小静 |
生产负责人 | 张悦 |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 委托方是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是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兆安街025号,委托产品为氧(液态)(国药准字H20053738)*** |
许可证编号 | 冀20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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