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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美迪森观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认证证书号 | 主要问题 | 收证日期 | |
1 | 青岛美迪森观海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一路39号 | SD02-Da-2016A001 | 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12701条)企业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13301条)企业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15201条)对首营企业的审核,未查验加盖公章原印章的随货通行单。(*15204条) | 2017年10月26日 | |
2 | 青岛泰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泉大路118号 | SD02-Da-2015F040 | 药品、非药品混放(*16116);含麻类药品未按照规定储存(*16411);拆零药品无拆零销售记录(*16903);特殊管理药品销售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17001) | 2017年10月26日 | |
3 | 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程药店 |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北程社区 | SD02-Db-2015F191 | 药品区放置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13201);处方药防止在非处方药品区(*16105);外用药牙痛药水未放置在外用区(*16107);含麻类特殊药品未按照特殊药品管理进行销售(*17001) | 2017年10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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