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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2017第1号)
贵港市百姓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撤销日期 | 所在地 |
1 | 贵港市百姓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港市金港大道金港小区22巷对面周延南出租屋一层铺面 | D—GXGG15-0471 | 零售 | 2017.9.12 | 港北区 |
2 | 平南县宝仁堂大药房 | 平南县大安镇(四季肚区)桂花路55-57号一层 | D—GXGG15-0464 | 零售 | 2017.10.11 | 平南县 |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