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药监械处罚〔2022〕7号 |
案件名称 | 重庆艾维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案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重庆艾维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MA5U5LDQ3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郭俊涛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用花生四烯酸钠替代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原料花生四烯酸生产了血栓弹力图试验(血小板-ADP&AA)试剂盒(凝固法)型号PA-I和型号PA-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生产的20211004批PA-I20盒,20211006批PA-Ⅲ5盒,20211007批PA-Ⅲ5盒;2.罚款56000元。 |
决定机关名称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 日期 | 2022.12.13 |
公示日期 | 2023.01.03 |
备注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