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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山市康寿医药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中山市康寿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600452 证书编号: A-GD-14-0267 注册地址: 中山市西区金港路10号金叶广场三区5幢6号第四层 | 2017年9月30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2.待验收药品未摆放在相应待验区域。 3.企业与供货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不完整。 4.个别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 2017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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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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