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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青岛海基正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陆家村店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2017年9月30日,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青岛海基正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陆家村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示。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认证证书号 | 主要问题 | 收证日期 | |
1 | 青岛海基正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陆家村店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陆家村网点 | SD02-Cb-2015H124 | 1、在药品陈列等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第*13201条) 2、企业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相关记录,不能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如(氟康唑胶囊、批号:1705061)系统无记录(第*13901) 3、企业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混放;(第*16105条) 4、企业部分药品拆零销售期间未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第16906条) 5、企业含麻黄碱药品开架销售;(第*17001条) 6、企业经营非药品未设置专区,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第*16116条) | 2017年9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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