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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区分局对重庆宏辉医药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经营场所不符合《重庆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暂行)》,以及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人员严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