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山东省
聊城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聊城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企业名称 | 聊城华佗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许可证编号 | 鲁BA6351535 |
法定代表人 | 孙连伟 |
质量负责人 | 陈爱竹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泉街道团结东路时代中通舜和城小区南门西20米路北 |
经营范围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有效期至 | 2024年09月17日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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