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一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函》(桂数函〔2022〕211号)精神,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备案、网络医疗器械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实施。为做好下放工作,我局制定了下放方案,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通告2022年 第50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实施的通告).pdf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