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湖南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自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5-8229160 传 真:8230698
通讯地址: 汝城县卢阳镇神农大道 邮政编码:424100
电子邮件: rcxgsj@163.com
特此公示。
汝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