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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普安堂药品有限公司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药监规〔2022〕1号)等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4336323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 新疆普安堂药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曹拴立(曹建) |
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 | 张立海(刘玲) |
经营方式 | 零售连锁总部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企业所在地 | 乌鲁木齐 |
注册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长兴街15号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1-18号库(298.6平方米) |
仓库地址 | 委托新疆益豪药业有限公司储存配送 |
现场检查日期 | 2022年8月22日—25日(复查:9月22日—23日) |
现场检查员 | 卢卫、冶彦珍、李肖露(复查:张雁、黄瑜、张帅(观摩员)) |
备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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