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佛光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在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对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经我局派检查组对该企业复查,没有发现新的严重缺陷及主要缺陷,达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现决定发还该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2019-01-07
2018-12-25
2018-12-22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