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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将疫苗配送、区域仓储等情况向疫苗生产企业、区域仓储、接收疫苗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现将疫苗生产企业报告的疫苗委托配送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1 | |
委托企业情况 | 委托企业名称 | 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桂桥路1150号 | |
委托品种目录 |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国药准字S20030092)、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儿童装(国药准字S20133005) | |
被委托企业情况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58-1号 | |
配送情况 | 配送方式 | 区域仓储+区域配送区域仓储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58-2号 |
委托配送区域 | 辽宁 |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2022.9.15-2024.12.31 | |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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