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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药处罚〔2022〕6-2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川贝止咳糖浆案 |
处罚类别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2月17日从沈阳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劣药川贝止咳糖浆200盒,每盒6.10元,共1220元。截止2022年4月15日,已经销售182盒,剩余18盒未销售。在案件调查期间,公司召回下游企业上述劣药63瓶,并退回至供货单位,下游企业退回价格每盒8元,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退回沈阳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价格每盒6.10元。此案货值金额1514.29元,违法所得874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05776395381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贺文桂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874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26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2-07-2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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