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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宝鸡市陈仓区药材公司、陕西省凤翔县医药总公司、陕西华伟医药有限公司、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和发还药品GSP证书管理规定(试行)》,决定收回以上4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