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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邵阳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新邵县分公司:
2016年12月23日,你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医用氧附录有关规定,我局依据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依法收回了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HN20150121)。在收回证书期间,你公司进行了全面整改。2017年7月10日,经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复查并确认,你公司已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医用氧附录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发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HN20150121)。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医用氧附录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