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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辽宁凯斯达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二)罚〔2022〕2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凯斯达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305809867XQ |
法定代表人 | 温兴凯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96100片(96400-300=96100片含留样20片)和医用外科口罩96200片(96500-300=96200片,含留样20片)。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待履行。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2-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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