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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物警戒制度实施,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我局起草了《陕西省药物警戒检查指导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9月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27398388@qq.com,邮件标题请标明“检查指导细则意见”。
联系人:王涛电话:029-62288146
附件:1.陕西省药物警戒检查指导细则征求意见表
2.陕西省药物警戒检查指导细则(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陕西省药物警戒检查指导细则征求意见表
序号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 编号项目 | 检查项目 | 具体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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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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