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五批通告如下:
一、对大石桥市辽南大药房二部检查发现,现场检查抽取三个品种,未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该企业库房内存贮大量药品。
二、对辽宁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翔润分店检查发现,该企业计算机系统无拒绝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超数量销售功能,部分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部分药品未按要求分类陈列,部分药品未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品采购验收记录、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9月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