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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督查组于7月26日至29日,在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带领下,赴丽江市、大理州开展2022年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现场督导等方式,对4家公立医院、4家个体诊所、3家特殊药品批发企业和4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了实地督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进行了现场解答。在督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属地监管部门处理并督促整改。

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分别对2个州市提出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二是齐心协力,全力做好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完善信息线索和案件通报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部门合力,严厉打击特殊药品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统筹推进,扎实做好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坚守特殊药品的安全底线,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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