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办法》相关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
陕西海易康医药有限公司
二、事由
涉嫌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
三、举行听证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
四、会议地点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二楼听证室
特此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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