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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省药监局将于2022年7月18日-22日组织举办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甘肃省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2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共治共享”。
三、活动内容
1、举办“2022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科研单位、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出席,增强互动交流,引领推动宣传周活动在全省辐射开展。启动仪式具体举办地点视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启动仪式进行全程线上网络直播。
2、举办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展会。精心设计宣传海报,组织邀请医疗器械行业企业设计搭建医疗器械展台参展。组织各市州监管部门分别设计制作本地区医疗器械监管创新成果宣传展板参加展会。组织省内新闻媒体进行集中规模化宣传报道,采编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成就,介绍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措施的成效。
3、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公益培训。组织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参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线上公益培训。
4、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科普宣传。设计制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宣传展板和科普宣传资料,制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基础知识科普宣传小视频,组织邀请专家向公众讲解常见家用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如何正确识别和科学防范医疗器械的使用风险,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认知。
5、组织公众代表和媒体等参观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开放日活动。设计制作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宣传展板和科普宣传资料,增进公众对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过程的直观了解,加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
四、活动要求
1、组织宣传文案策划创意与活动形式新颖,活动内容丰富,科普性趣味性强,社会公众参与度高,宣传活动效果反响好。
2、在宣传周活动启动前完成设计电子宣传海报不少于5张、短视频不少于3条、宣传长图不少于10条、动漫不少于1条等,在省药监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推送。
3、设计制作宣传展板不少于50块,印刷宣传主题海报不少于1000份、医疗器械科普宣传彩页不少于2000份、设计制作手提袋不少于1000个,定制宣传活动小礼品不少于1000份。
4、在省级新闻媒体开设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专题宣传栏,在新闻媒体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题链接,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力度,有效提升公众对安全用械的认知水平。
5、活动期间,提供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的舆情监测服务,发现网上有负面的信息应第一时间报送至省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发送主要内容和链接,以确保2022年我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举办。
6、宣传周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后(8月1日前)邀请省内相关新闻媒体进行集中规模化宣传报道,采编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成就,介绍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措施的成效。
7、对2022年度甘肃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及宣传成果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采编制作宣传周活动专题纪录片。
8、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启动仪式与展会等场地租赁、LED大屏、展台展位、X展架与展板、展旗、立柱架、灯光、音响、公益性科普与培训师资、宣传用品设计与印制、新闻媒体交通、特邀嘉宾食宿等。
五、项目预算
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七、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依据评分办法,综合评分产生中标供应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单项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30分 | 30 |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 |
2 | 商务部分30分 | 10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投标供应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企业通过职业健康认证的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0 | 具备完成全部宣传活动的人力团队和专业能力,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和专业资质等资料加盖公章,提供1人得1分,最高10分。 | ||
4 | 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40分 | 30 | 设计方案:根据省药监局《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投标人按省药监局活动安排需求设计完成宣传活动方案。方案设计详细能够全面充分体现宣传活动内容(共15分,一项活动不全扣3分)、活动落实措施和实行方案可行(共10分,一项活动措施不可行扣2分)、活动设计方案设计新颖具备创新性(共5分,酌情打分) |
10 | 投标人按省药监局活动安排需求设计完成宣传活动方案。活动设计服务保障措施完备(4分)、现场活动安全措施全面(3分)、舆情应动措施可行(3分)。 |
八、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内容包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项目评分办法所需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密封,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12:00前送到省药监局616办公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联系人:韩仁辉
联系电话:0931-7616285
十、公告期限
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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