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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利诺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药监规〔2022〕1号)等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 新疆利诺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胡彤(胡彤) |
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 | 熊利(于梅英) |
经营方式 | 批发 |
经营范围 |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企业所在地 | 伊犁 |
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361室(面积:112.4平方米) |
仓库地址 |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361室(面积:588平方米) |
现场检查日期 | 2022年6月6日至8日 |
现场检查员 | 张雁、刘作民、范晓亮 |
备注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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