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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津药监规〔2019〕3号),经我局审核,拟将以下产品纳入天津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3121151
邮箱:tdaqxc@163.com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产品名称 | 申请优先审批类型 |
民康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血脂试纸 | 第二条第2项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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