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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锦州博大维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锦州博大维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辽BA4160007 | 2024.10.8 |
2 | 辽宁漱玉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辽BA4145003 | 202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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