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科学监管机制,合理运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我局修订了《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现对修订后的《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6月13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syjjypjgc@tj.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
附件: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